指符合條件的客戶以約定價格向公司賣出標的證券,并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客戶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公司購回標的證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所產生的相關權益于權益登記日劃轉給客戶的交易行為。
是指符合條件的客戶以約定價格向托管其證券的公司賣出標的證券,并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由客戶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公司購回標的證券,公司根據與客戶簽署的協議將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相關孳息返還給客戶的交易。
深圳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包括初始交易、履約保障交易、購回交易等交易行為。
上海證券交易所約定購回式交易履約保障比例=∑(標的證券數量×標的證券的當前價格)/∑初始交易成交金額(合計范圍為原交易及與其關聯并合并計算的履約保障交易);
深圳證券交易所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履約保障比例=∑(標的證券數量×標的證券的當前價格+標的證券待購回期間紅股、轉增股數量×標的證券的當前價格)/∑(初始交易成交金額(合計范圍為原交易及與其關聯并合并計算的履約保障交易)-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稅后紅利、利息)。
警戒線:
風險線:
交易終止線:
公司對單筆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交易履約保障比例設置警戒線、風險線及交易終止線。警戒線、風險線及交易終止線的具體比例由公司在網站上進行公告,公司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客戶每一筆初始交易的警戒線、風險線及交易終止線進行調整,以雙方《交易協議書》中約定的為準。